南昌工学院秉着“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一切,为了一切学生”的工作理念,坚持扶贫与扶志相结合,坚持助学与助人相结合,形成了以助学贷款和助学金为资助主体,以勤工俭学、奖学金为重要支撑,以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社会资助和医疗保险等为必要补充的资助体系。阻断贫困代际传递,让每一个孩子都对自己有信心、对未来有希望。除国家奖助学金外,学校每年还为学生提供近1800万元资助,惠及三分之一学生。
1、国家奖学金。资助对象:在校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每年8000元/人。
2、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对象:在校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每年5000元/人。
3、学业奖学金。资助对象:在校学生中综合素质优秀的学生。奖励等级:学业奖学金分为一、二、三等奖,分别占学生人数的2%、3%、5%。奖励标准:一、 二、三等奖奖励金额分别为800元/人、400元/人、200元/人。
4、突出贡献奖。奖励对象:凡在学校思想政治、素质教育、科技创新和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等方面取到重大成绩(荣誉)或重大社会影响的学校全体在册学生。奖励标准:精神奖励分为通报表扬、发文表彰、记功、记大功和授予荣誉称号等;物质奖励分为一、二、三、四、五等奖,奖励金额分别是2000元/项、1500元/项、1000元/项、500元/项、300元/项。
5、新生奖学金。奖励对象:录取报到的江西籍本科新生和当年招收的专升本新生。奖励标准:优秀新生奖学金分普通类和艺体类两大类设四个等级,分别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奖励金额依次为20000元/人、10000元/人、5000元/人、2000元/人。
6、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在校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国家助学金分一、二、三等,分别为每年4000元/人、3000元/人、2000元/人,平均每人每年3000元。
7、学校助学金。资助对象: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学校助学金分二、三等,分别为每学年2000元/人、1000元/人、500元/人。
8、国家助学贷款。资助对象:在校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贷款标准:本专科生可以在生源地申请助学贷款,最高金额不超过每年8000元/人。(详细情况咨询当地教育局)
9、校内勤工俭学。资助对象:在校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资助标准:设置教师助理、图书馆助理、机房管理员助理等岗位,岗位工资500-1500元/月。
10、社会资助。学校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积极争取社会资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1、新生贫困补助。学校设立新生贫困资助基金,每年拨付4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江西省内贫困新生学费减免资助。
12、2020专升本新生专项补助。学校拨付4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2020年专升本新生补助。
江西专升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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