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江西服装学院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报人员条件规定》以及赣教师字〔2020〕1号文件有关精神,经校人事处审查,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拟同意认定蒲婷等110名同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7月12日至7月18日,如有异议,请实名向有关部门反映,有关部门电话如下,具体名单见附件。
江西服装学院纪检监察室: 0791-87302848;
江西服装学院人事处: 0791-87355390;
江西省教育厅师资处: 0791-86765182。
江西服装学院
2020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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