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专升本录取查询结果
1、普通应届毕业生:
我校严格执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专升本录取原则,按照考生总成绩(其公共基础科目成绩不得低于省教育厅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从高到低录取原则(同分排序原则,总成绩相同时,公共科目成绩高的排名在前)进行录取。
2、专项计划考生:
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我省对退役士兵、高职(专科)获奖学生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三类报考专升本考试的考生,采用单列计划,单独划线的录取办法。
按照考生总成绩(其公共基础科目成绩不得低于省教育厅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从高到低录取原则(同分排序原则,总成绩相同时,公共科目成绩高的排名在前)进行录取。
3、调剂录取:
我校严格执行教育部、教育厅相关政策规定,优先保障计划单列考生录取。
录取过程中,如我校招生计划满额,不在参加调剂录取,校内跨专业大类调整计划数量,按照省教育厅有关文件执行。
我校如有计划缺额时,于7月1日前在向省教育考试院申报缺额计划和专业。7月4日9:00-5日17:00,未被报考学校录取的考生(公共基础科目成绩不得低于省教育厅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自行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 “专升本报考系统”,填报我校征集志愿,每位考生限报1个调剂专业(调剂专业必须在《专业指导目录》规定的专业大类范围内进行)。
专项计划考生,如未被报考院校录取,同步进行调剂。
江西专升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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