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专升本录取查询结果
(一)省教育厅按学科门类分别划定全省公共基础课最低控制分数线,分文科类、 理科类公布(专项计划单独划定)。省教育厅按学科门类分别划定全省公共基础课最低控制分数线(专项计划单独划定),录取按考生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
(二)录取原则:我校根据各招生专业计划,按照考生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的总成绩(其公共基础课成绩不得低于省教育厅划定的全省公共基础课最低控制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总成绩相同时,按公共基础课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公共基础课成绩相同时,按专业基础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前述情况依然相同,则采取面试方式择优录取。
(三)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我省对退役士兵、获奖学生(含高水平运动员)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等3类报考专升本考试的考生,考试科目与报考同专业其他考生相同,采用单列计划,单独划线,录取办法参看第二条原则.
(四)如普通高职(专科)学历退役士兵、获奖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报考我校的某专业人数大于该专业的专升本计划数,按照上述第二条原则完成该专业该类别专项计划录取后,未录取考生与普通考生一起按照上述第二条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我校某专业普通计划满额专项计划未满额,则将专项缺额计划调整到本专业普通计划进行录取。
(五)若我校某专业普通计划和专项计划均未满额,将公布所有缺额计划数,进行网上缺额补报,调剂录取。7月4日9:00~17:00,未录取的考生自行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专升本报考系统”,选报我校缺额专业(每个考生限报1所调剂高校和1个专业)。调剂的考生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公共基础课成绩不得低于省教育厅划定的全省公共基础课最低控制分数线;调入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六)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我校官网(教务处“专升本”)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预录取名单报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
(七)凡被预录取的考生由其本人凭统招应届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和就业报到证原件到我校领取《录取通知书》并办理户口迁移及学籍迁移手续,录取的学生将随我校本科三年级相同专业班级学习。入学要求于8月底登录学校官网(教务处“专升本”)查询。
(八)我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坚持阳光招生,欢迎广大考生监督。
江西专升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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