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专升本录取查询结果
(一)录取办法
1.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划定的公共基础科目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项计划单列计划、单独划线)。
2.根据我校招生计划数,按一定比例、分专业类划定专业基础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项计划专业基础课单独划线。
3.分专业类录取,在同一专业类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遵循志愿顺位的原则录取。
4.实行分批次录取。
(1)先进行专项计划录取
①分项录取。即分“退役士兵”、“获奖考生(含高水平运动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三项进行录取。
②未完成的专项计划,转为专升本计划招收普通考生。
③专项计划满额,未被专项计划录取的考生,可调整至所报志愿顺位的普通计划中进行录取。
(2)再进行普通计划录取。
5.同分排序原则。
(1)总成绩相同,所报志愿不相同,遵循志愿顺位的录取原则。
(2)总成绩相同,所报志愿相同,公共基础科目成绩高的排名在前;若公共基础科目成绩也相同,则按公共基础科目内设的 “政治”→“英语”→“信息技术”三门成绩的优先次序进行录取,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6. 联合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计划按照普通专升本计划录取原则进行。
(二)计划调整
若我校部分专业类有缺额,其他已满额专业类生源充足且尚能接受缺额计划的,可进行校内跨专业类计划调整。
1.校内调整总量在9名(含)以下的计划,在宜春学院教务处官网公布计划调整规则后,由学校自行调整;10名(含)以上的计划,报省教育厅批准后进行调整。
2.普通专升本计划和联合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计划之间不能进行相互调整。
(三)拟录取名单公示
1.2021年6月25日前,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宜春学院教务处官网进行公布并公示一周。
2.公布的录取信息包含考生姓名、总成绩和拟录取专业。
(四)录取数据上报
若录取满额,学校将于2021年7月1日前将录取数据报送省教育厅高教处。高教处审核同意后,交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办理录取手续。
(五)调剂录取
首次录取后,若招生计划仍有缺额,学校将把缺额计划和专业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待考试院批准后,学校将制定并公布本年度专升本调剂录取办法(含缺额计划和专业),进行调剂录取。
1.2021年7月4日9:00-5日17:00,未录取的考生(公共基础科目成绩不得低于省教育厅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可自行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 “专升本报考系统”,选报缺额高校及专业,每个考生限报1所调剂高校和1个调剂专业(调剂专业必须在《专业指导目录》规定的专业类范围内进行)。
2.调剂录取方式按我校已向社会公布的本年度专升本调剂录取办法进行。
3.2021年7月10日前,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宜春学院教务处官网进行公布并公示一周(公布的录取信息将包含考生姓名、总成绩和拟录取专业)。7月15日前,将全部录取考生数据报送省教育厅高教处审核同意后,交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办理录取手续。
(六)考生志愿填报是一种电子“契约”,凡按志愿投档且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得要求退档,学校也不以考生自愿放弃为由退录。
江西专升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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