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专升本录取查询结果
1.省教育厅按照全省招生计划总数一定比例划定公共基础科目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按学科门类分别划定学校专业基础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项计划单独划线。
2.按照考生总成绩(其公共基础科目成绩不得低于省教育厅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基础课不低于我校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从高到低的录取原则进行择优录取,在总分相同情况下按公共基础科目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如果公共基础科目成绩相同时,按专业基础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果两门考试科目分数均相同时,采取面试的方式择优录取。
3.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我省对获奖学生(含高水平运动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退役士兵等3类报考专升本考试的考生,采用单列计划,单独划线的录取办法。
4.我校于6月25日前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在我校招生就业处官网公示(公示的录取信息必须包含考生姓名、总成绩和拟录取专业)。
5.调剂录取:我校如有专业未招满可接受调剂,报考省内其他高校未录取的考生(公共基础科目成绩不得低于省教育厅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于7月4日9:00-5日17:00自行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专升本报考系统”,选报缺额专业,每个考生限报1所调剂高校和1个调剂专业(调剂专业必须在《专业指导目录》规定的专业大类范围内进行)。具体复试调剂办法将在我校招生就业处网站进行公布。
6.拟录取调剂考生名单于7月10日前将在我校招生就业处官网公示,并于7月15日前将全部录取考生数据报送省教育厅高教处审核同意后,交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办理录取手续。
7.考生志愿填报是一种电子“契约”,凡按志愿投档且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得要求高校退档,高校也不得以考生自愿放弃为由退录。
8.录取通知书由我校印制下发。高校根据核准备案的录取新生名册以及省教育考试院打印的新生录取花名册发放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加盖本校公章,连同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
江西专升本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网站在文章内容来源出处标注为其他平台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对内容、版权等问题存在异议请于我们联系,我们会及时处理。
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