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专升本录取查询结果
1.省教育厅划定公共基础科目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项计划单独划线;学校划定专业基础科目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2.按照考生总成绩(其公共基础科目和专业基础科目成绩均不得低于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从高到低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同分排序规则:总成绩相同时,公共基础科目成绩高的排名在前;公共基础科目和专业基础科目均相同时,按公共基础科目中政治、英语、信息技术三门科目的顺序,分数高者优先。
3. 专项类别考生录取。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我省对获奖学生(含高水平运动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退役士兵等3类报考专升本考试的考生,采用单列计划、单独划线的录取办法。按照考生总成绩(其公共基础科目和专业基础科目成绩均不得低于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从高到低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同分排序规则参照上述第2点中描述的方式进行。
4.如我校某专业普通计划满额而专项计划未满额,则将专项缺额计划调整为普通计划进行录取。在生源充足且无须参加缺额调剂录取的情况下,如某专业计划未满额,缺额计划数在9名(含)以下的,将缺额计划按一定比例调整到生源充足的专业进行录取,超过9名计划数的待报省教育厅批准后再调整。
5. 7月4日9:00-5日17:00未录取的考生(公共基础科目成绩不得低于省教育厅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自行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 “专升本报考系统”,选报缺额高校及专业,每个考生限报1所调剂高校和1个调剂专业(调剂专业必须在《专业指导目录》规定的专业大类范围内进行)。
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我校教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预录取名单报省教育厅,待批准后,学校将按考生报名时登记的家庭住址EMS邮寄录取通知书。凡被录取的考生,按通知书要求凭统招应届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录取通知书进行报到。
江西专升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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