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普通高校推荐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暂行办法》(赣教高字〔2015〕17号)和《关于做好全省2018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赣教考字〔2018〕7号)等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录取原则
1.在校期间没有考试舞弊或受到纪律处分等不良记录的2018届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
2.“专升本”考试成绩需达到我校确定的最低控制线:
我校本次招生专业均为文理科类,英语最低录取分数线为40。
3.英语成绩上线后,分专业按考试总成绩(英语+两门专业课总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总成绩相同时,按两门专业课总分从高到低录取;若专业课总成绩相同时,按专业考试科目二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二、指标分配
1.根据《宜春学院2018年“专升本”招生简章》,2018年我校专升本招生计划指标数共计70个,各招生专业按照招生简章中已定计划数进行录取。
其中,有1名考生服兵役期间在部队荣立三等功,根据《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征兵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赣征【2018】8号文件规定可免试专升本考试入读本科,占相应专业招生计划数1个。
2.护理学(医学美容技术方向)专业招生计划30名,根据录取原则实际录取21人,剩余计划数9个。学校根据招生专业师资情况、专业需求、就业率等对剩余9个计划统筹调剂,按照录取原则中第三条从高到低录取。
3.9个调剂指标数分配原则:
某专业调剂录取指标数=(9÷164)×a;
其中9为全校调剂招生计划指标数,164为除去护理学(医学美容技术方向)专业报考人数和其他各专业录取计划指标人数后三门课程都有成绩(非零)的考生数,a为某专业相应考生数(除去相应专业录取指标人数)。各专业调剂录取指标分配数先取分专业指标数的整数值(当专业上线人数小于专业指标数时取专业上线人数值),再按专业指标数的小数值大小及其上线人数综合考虑确定。
三、录取程序和有关要求
1.学校严格按照制定的录取方案和下达的录取指标数进行录取。
2.学校审定拟录取名单后张榜公示,公示后若无异议报省教育厅审批。
3. 专升本新生入学须知学校将于6月27日上网公布。
江西专升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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