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校研究并报省教育厅批准,我校2014年“专升本”录取工作在公开、公正、公平的基础上,结合各专业报考情况、专业招生名额及考生成绩,根据省教育厅确定的英语统考最低控制线和“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入选名单”的录取原则,确定了各专业预录名单。现将预录名单(附件一)及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录取原则
1.录取最低控制线:
英语专业:英语统考成绩60分,总分210分;
文史类(除英语):英语统考成绩40分,总分185分;
经管类、理工类各专业:英语统考成绩40分,总分165分;
艺术类:英语统考成绩30分,总分165分;
2.根据我校公布的专业大类招生数依同类专业报考人数比例确定专业录取名额,并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分专业按总分从高分至低分排序,择优确定入选人员。
3.若因同一专业内总分相同考生人数超出该专业计划录取总数的,按省教育厅确定的全省高校专升本英语考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从高到低录取。同一专业内总分、全省高校专升本英语考试成绩均相同的,按专业基础课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4.按专业录取未完成的录取名额分配到其他专业,在最低控制线上依总分从高分至低分择优确定入选人员。
5.录取情况(详见附件一:赣南师范学院2014年“专升本”预录取名单)。
二、注意事项
请被预录取的“专升本”考生本人(恕不接受代领)在规定的时间携带必要的证件到我校教务处考试中心领取录取通知书、签订“专升本”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
1.领证时间:2014年8月30日
2.领证地点:赣南师范学院黄金校区行政办公楼一楼教务处104室
3.所需证件:
(1)本人全日制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原件
(2)毕业证书复印件(必须加盖专科就读学校教务处公章,复印件上标注“该生系统招注册的应届专科毕业生,毕业证书与原件相符”,并由经办人签名)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全省高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英语专业除外)和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必须加盖专科就读学校教务处公章,标注“与原件相符”字样)
请考生将上述材料(指盖章后的复印件)装订好后到我校办理录取手续,材料不全者不予办理。8月30日17:00前未来我校办理相关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4.录取考生须使用本地(赣州地区)农行卡支付学费。
5.请所有“专升本”考生登录我校网站()上查询有关信息。
6.录取的“专升本”考生本科毕业文凭的发放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育部教学[2002]15号)精神执行,请各位“专升本”考生认真阅读该文件(附件二),仔细了解“专升本”文凭的相关政策、规定,内容和格式,尤其是对有关“专升本”毕(结)业文凭证书填写为“在我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的格式、内容要有清楚、明晰的了解,并请相互转告。
三、对今年的录取结果有异议的同学请在7月7日前以书面形式或打电话向我校教务处办公室反映。
赣南师范学院
2014年7月3日
江西专升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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