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有关规定、赣南医学院《关于协助做好2016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函》(赣医字[2016]29号)文件的精神,经赣南医学院“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现将我校2016年“专升本”录取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我校2016年“专升本”录取原则
1.统招入学的普通专科(高职)应届毕业生;
2. 在校期间没有考试舞弊或受到纪律处分等不良记录;
3.“专升本”考试成绩英语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科类50分;
4.在“专升本”考试英语成绩上线的基础上,分专业按“专升本”考试三门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总分相同,则按英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身体健康;
6.学生自动放弃入选资格,按照上述原则在同专业从高分到低分顺延录取。
二、根据各专业报考学生的人数和考试情况,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
专业 | 原招生计划数(人) | 调整后招生计划数(人) |
临床医学 | 75 | 75 |
麻醉学 | 5 | 5 |
护理学 | 10 | 10 |
药学 | 5 | 7 |
医学影像技术 | 5 | 6 |
医学检验技术 | 5 | 7 |
公共事业管理 | 5 | 0 |
总数 | 110 | 110 |
三、录取专业及其控制分数线:
专业 | 总成绩(分) | 其中英语成绩不低于(分) | 录取数(人) |
临床医学 | 210 | 60 | 75 |
麻醉学 | 219 | 50 | 5 |
护理学 | 190.5 | 50 | 10 |
药学 | 190.5 | 50 | 7 |
医学影像技术 | 163 | 50 | 6 |
医学检验技术 | 190 | 50 | 7 |
四、录取程序
1.按照录取原则及各专业控制分数线确定预录取名单,并在我校校园网公布,考生可到校园网()“2016年赣南医学院专升本考试”漂浮窗口进行查询。成绩显示为“预录取到某某专业”者为预入选考生。请该类考生详细核对预录通知书接收地址,若有误,请在“协议书”上重新登记,并寄至赣南医学院教务处。
2.预录考生必须在7月10日前通过银行向我校缴纳“专升本”第一学年学费。其他费用在开学报到时据实缴纳。
学费缴费方式:预录考生到当地建设银行或其他银行网点存(汇)入我校账户。请在存(汇)款单上必须注明学生本人姓名、缴交专升本学费字样,他人代交费用的也必须注明考生姓名、缴交专升本学费字样。
学费标准:临床医学、麻醉学、护理学、药学、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专业4790元/学年。
我校账户信息为:
单位名称:赣南医学院
开 户 行:建行赣州市分行营业部
账 号:3600 1125 0000 5000 0716
3.预录考生到我校校园网“信息公告栏”下载、打印“专升本《协议书》”一式两份,无异议者,签订《协议书》并准确填写身份证号码和专科毕业证书编号,并将两份《协议书》、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缴交学费时的银行回单复印件,用特快专递于7月18日前寄至赣南医学院教务处[详细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医学院路1号,邮编:341000。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4.我校根据签订《协议书》预录考生提供的地址邮寄《预入选通知》和《报到须知》。
5.预录考生凭《预入选通知》于2016年8月27-8月28日到我校报到、体检,凭缴交学费时的银行回单到计财处开具收费票据,并按规定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赣南医学院教务处
二0一六年六月二十七日
江西专升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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