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2018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赣教考字〔2018〕7号)和《关于江西省普通高校推荐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工作的补充通知》(赣教高字〔2018〕15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2018年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高校
江西省2018年招收专升本的普通高校为:华东交通大学、东华理工大学、井冈山大学、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江西中医药大学、景德镇陶瓷大学、赣南医学院、宜春学院、上饶师范学院、九江学院、南昌工程学院、江西警察学院、新余学院、萍乡学院、景德镇学院、江西科技学院、南昌理工学院、江西服装学院、南昌工学院、江西工程学院、江西应用科技学院。
二、招生名额
南昌工学院2018年“专升本”招生名额为50人,省内其他招生高校招生名额参见其招生简章。
推荐选拔条件
(一)省内统招入学的普通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政治思想好,身体健康,成绩优秀,在校期间没有考试舞弊或受到纪律处分等不良记录,经所在高校推荐,可参加选拔考试。学生原则上只能报考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不可跨大类报考。
(二)我省户籍2009年以后应征入伍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9﹞6号)文件精神,可自愿报名参加我校专升本考试。考试科目与我校同专业普通考生相同。
四、招生专业及考试科目
选拔考试包括英语和两门基础课。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2018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赣教考字〔2018〕7号)要求,英语科目成绩采用2018年上半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二级笔试成绩;两门基础课考试时间为6月2日上午和下午,考试科目分别为计算机基础、高等数学(理工类)或经济数学(文史类)或大学语文(艺术类)。
报名材料及要求
(一)外校考生报我校
请各推荐学校依据选拔条件确定推荐名单于5月16日前将下列材料邮寄到我校教务处(邮寄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创业南路998号南昌工学院教务处学籍科,邮编:330108)。我校不接收学生个人报名。
《江西省2018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推荐表》一式三份(其中一份推荐高校留存),并贴上一寸免冠照片。
电子照片一张。照片要求jpg格式,以身份证号命名,大小在6kb—20kb之间,尺寸不超过480*640(宽高比为3:4),宽度在90—480之间且须小于高度。
报考学生的“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复印件一份(加盖教务处公章)。
在校期间无违纪证明一份。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需加盖学院公章)。
报名费统一汇入南昌工学院账户(账号:36001050100050004871,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南昌西湖支行,户名:南昌工学院,并在汇款备注栏注明汇款学校名称,每位考生100元)。
7、上述材料连同《南昌工学院2018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情况汇总表》(见附件五)经推荐学校审核盖章后,于5月16日前由各推荐学校统一快递寄送我校教务处。汇总表的电子稿请以Excel格式发送到邮箱2243394965@qq.com中。材料不全者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二)本校考生报考我校
1、2018届在校应届毕业生在各二级学院报名,并交纳报名费100元/人。
2、报名时考生需填写《江西省2018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报名推荐表》一式二份(贴好二张一寸免冠彩色照片),由二级学院领导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审核。
3、在校期间无违纪证明一份。
4、报名时考生需上交电子照片一张,照片要求jpg格式,以身份证号命名,大小在6kb—20kb之间,尺寸不超过480*640(宽高比为3:4),宽度在90—480之间且须小于高度。
5、请各二级学院认真填写《南昌工学院2018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情况汇总表》,于5月16日前将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报名费收据及报考专升本学生的相关材料上交至教务处学籍科。
(三)本校考生报考外校
请各位考生严格按照招生高校通知要求整理填写相关材料,并将纸质版材料及电子版材料交至所在学院。各二级学院于5月11日前将审核无误的学生报名材料统一交到教务处(笃行楼301室)。其中报名费100元,邮寄各项材料费20元。
组织与监督
学校成立2018年“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专升本”工作办公室,挂靠教务处,负责报名、考试、录取等具体工作。
根据《关于做好全省2018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赣教考字[2018]7号)等文件精神,我校从未举办“专升本”考试考前辅导班或委托任何单位及个人举办“专升本”培训班。
七、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将严格遵循省教育厅文件精神,按以下办法执行:
1、在达到英语科目考试分数要求的基础上,按照英语科目和两门基础课考试科目总分按学科专业进行排序,统筹学科门类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总分从高到低的原则实施预录取。
2、如果在录取分数线上出现相同分数,先按PETS二级笔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若成绩相同,则按计算机基础成绩排序择优录取;若计算机基础成绩相同,则按另外一门基础课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3、如被录取考生未按规定时间报到,取消其录取资格。
4.如考生对自己所考两门基础课分数有疑问,可在公布成绩之日起三天之内,本人写出书面申请,由教务处、纪检监察部组织查分。
八、学费和待遇
凡经考试选拔进入我校本科阶段学习的“专升本”学生,按录取专业同年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交纳有关费用,享受相同专业统招本科生相同的待遇。
九、学籍与编班
经学校审核后报省教育厅批准,录取的考生学籍转入我校,编入我校本科三年级(2016级)相关专业和班级学习,录取后一律不得转换专业。
十、其它事项
1、考生填写的联系方式务必要准确,如因联系不上导致未录取,后果自负。
2、报考我校的本校考生请于5月31日、6月1日到各二级学院教务科领取准考证;报考我校的外校考生请于5月31日、6月1日到南昌工学院教务处考务科(笃行楼303室)领取准考证。
3、获得推荐资格的考生均需凭身份证及准考证参加考试。
教务处
2018年5月8日
江西专升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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