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原则
1、学生转专业必须在学校教学资源允许、不增减班级数量的情况下,本着学生自愿的原则进行。
2、转专业仅限一年级在校学生。
二、申请条件
1、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1)对转入专业有兴趣且确有专长者;
(2)通过转专业能有利于学生自主学习,转专业前在本专业所修的公共基础课程(包括政治理论课、数学课、外语课、计算机基础课等)成绩全部合格,与其转入专业相同的专业课程成绩达到良好以上者。
2、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允许转专业:
(1)在校期间因违法违纪受过处分者;
(2)在校期间已办理转校(专业)者;
(3)转入新专业前,未按原专业教学计划参加课程考试或考试成绩不合格者;
(4)在招生时有明确专业限制者;
(5)所要转入的专业有特殊专业要求,而学生不能达到者;
(6)应作退学处理者。
三、申请程序与审批
1、在第一学年第二学期和第二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1周内或每学期放假前两周内,有意向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需填报《普通高等教育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交转出、转入系审核通过后,再交到教务处。
2、教务处根据学校教学资源情况以及学生学业成绩进行转专业初审。转出专业总人数控制在该专业(含方向)总人数3%以内。对超出转出专业总人数控制的转专业学生,将安排相关科目的考试,艺术类考语文、速写;其它类别专业考英语、计算机基础,考试成绩公示1天后,根据总成绩择优选拔优秀学生进入新专业学习。
3、教务处将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有异议的可以提起申诉程序。
4、公示无异议后,教务处将批准转专业学生的名单在1周之内通知相关教学系(部)及财务处。
5、学生在收到同意其转专业的审批表后,在开学初的2周之内凭审批表到新专业报到注册。
四、转专业的学籍管理
1、学生转入新的专业,原则上依照入学时的年级所适用的学籍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2、学生转入新的专业后,应当完成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学习内容和相应学分,方能毕业和获得学位。
3、转专业前已修读的课程,与转入专业相同或相近、其学分数与要求高于转入专业、或相同的,成绩合格者可以相抵;与转入专业相同或相近、其学分数与要求低于转入专业的,应补修;其余的成绩合格课程可以根据转入专业的教学计划,作为选修课学分保留。
五、其他说明
1、学生在未接到同意其转专业的审批表前,均应按照原所在年级专业要求参加相应活动。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以拟转入年级专业身份进行任何活动。
2、转专业后,学生按照转入专业学费标准收费。
3、凡补修的课程应履行相应手续。
4、学生按原专业领取的教材已经使用的不予退换,新教材随转入专业配发或调换。
5、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转专业学生不受上述条款限制,可酌情予以办理:
(1)因为身体健康原因,经学校指定的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
(2)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原因,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经学校审核确认者。
六、本暂行办法自2015年7月起实施,解释权归属教务处。
江西专升本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网站在文章内容来源出处标注为其他平台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对内容、版权等问题存在异议请于我们联系,我们会及时处理。
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